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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德人才网 时间:2016-04-27 作者:建德人才网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

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人社发〔2016〕125号文件要求,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开始启动,请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并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送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联系电话:64722882,地址:新安江街道电大路18号2号楼2408室。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6〕1号),现将我市开展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重点范围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名额为:重点资助25名、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选拔工作紧密结合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各类培养人员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经培养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取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我省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目前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承担着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的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经培养具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重大平台载体、产业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能力业绩和培养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

    5.推荐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1.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经培养具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最高层次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平台载体负责人,或主持研发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中的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或列入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的高层次培养人员。

    (四)依托省重中之重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引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往年未入选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但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培养潜力的人员,经各市或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议审议,也可直接申报列入相应培养层次。

    三、其他推荐选拔事项

    1.推荐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及各区、县(市)、市直主管部门应提出清晰的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举措。推荐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的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今年在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3.按照《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省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所在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4. 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要扩大人选视野,突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人才培养导向,把创新创业一线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5. 省、部属在杭单位不纳入我市推荐范围。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区、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属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推荐指标数(见附件3)开展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重点资助”类,不定推荐指标,请根据本地本单位人员情况,对照选拔条件,严格把关,根推荐指标数推荐,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材料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全信息公示后逐级上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由人选所在单位报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征求同行专家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各层次推荐人选数量超过1名时还须分别排序。

   (三)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根据省下达我市的推荐指标数确定推荐人选(第一层次7人,第二层次20人),并经全信息公示后,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同时需提供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名取为“推荐部门-一览表.doc”);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份(同时需提供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名取为“申报人姓名-申报表.doc”),及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页,同时需提供PDF格式的扫描文件一式1份,可分类扫描制作成不同的PDF文件,文件名取为“申报人-佐证材料分类名称.pdf”);

    上述材料请于5月16日前报送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lhhr200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均可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专家管理-公示公告栏目下载(www.zjhz.hrss.gov.cn)。推荐材料要求每位被推荐人选1个资料袋,并在资料袋上注明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可打印申报表封面粘贴在资料袋上)。

    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汪露琳,联系电话:85252672。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 李红,联系电话: 85163899。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5号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邮编:310004。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3.推荐指标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3-推荐指标.doc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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