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16〕7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建德市2016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定向按比例招聘2名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建德市2016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本人自愿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2、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下载附件。
3、退役士兵提供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二、报名
1、退役士兵参加招聘报名以市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通知现场填报《建德市2016年春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为准,不再另行组织报名;
2、不指定职位报名;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市安置办对报名参加定向招聘考试(笔试)退役士兵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年7月20日
退役士兵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到市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市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考核
按照《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16〕76号)第五条第2款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按考试分与考核分之和为综合分,考试分按40%计入综合分,考核分以60%计入综合分。退役士兵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综合分相同的,以考试分高的居前,考试分与考核分均相同的,依次以服役年限计分、奖励计分、职业技能等级计分、残疾等级计分、烈士子女计分、其他情况计分高的居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市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4722105、64723672。
建德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