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442号),现将做好2016年5月份我市非教育系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布置如下:
1.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5月31日。单位账号网上材料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5月20日,单位账号网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初定表纸质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也请于5月20日前送受理部门核对);二级部门账号网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一级部门账号网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7日。
2.初定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和申报程序详见《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3.我局将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上公示《初定表》内容。
4.待我局的审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取得资格人员名单。发文后,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打印审批意见,制作和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还《初定表》。用人单位取回《初定表》后请及时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5.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上城区:0571-87925900、85087906
下城区:0571-86551369
拱墅区:0571-88259668
江干区:0571-87893802
西湖区:0571-89839736
高新开发区(滨江):0571-88217847
萧山区:0571-82637221、82637006
余杭区:0571-86164564
富阳区:0571-61702995
桐庐县:0571-64217631
临安市:0571-63721209
建德市:0571-64722882
淳安县:0571-6481203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0571-86878789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0571-82987526
市人才服务局:0571-85167766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