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
应急指挥辅助岗位4名(执行24小时轮班作息制度,即值勤24小时、休息24小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有建德市常住户籍,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且具有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且驾龄3年(含)以上。
(三)身心健康,具备与职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四)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七)性格稳重,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独立处理问题能力。
(八)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至市应急管理局(电大路18号)三号楼3205室填写报名表(附件下载:报名表1.doc)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当场予以确认。
五、招聘录用
1、招聘面试: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面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决定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以最高分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和政审通过的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
3.合同待遇:拟聘人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执行建德市财政局核准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采用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均不再另行通知。
2.因面试不合格或应聘人员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递补。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4.联系及咨询电话:0571—583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