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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6-08-03 作者:建人社发[2016]107号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传授技艺、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建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含义和认定范围

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建立的,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为主要依托,由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建德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工作目标

2016年计划建立1个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至2020年在全市建成5个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职责任务

(一)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二)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提高的交流平台。

(三)引领技能研发方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发展的前进阵地。

(四)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四、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申办的工作室应拥有不少于3人(不含领衔人)的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与技能大师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技能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的。

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五、认定申报程序

(一)成立认定组织机构。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建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一般不超过5人,认定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认定。

(二)申请单位组织申报。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工作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书面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认定机构评估认定。工作室认定委员会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等综合评审认定,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和匾牌。

六、奖励措施

(一)对认定为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资助。

(二)对认定的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及杭州市首席技师、建德市首席技师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四)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或推荐破格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五)对认定满3年的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绩效,对评估优秀的给予3万元资助。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推动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与市人力社保局联系。

(二)申报单位要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和推广。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续。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四)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申报认定一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3、建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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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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