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高层次人才车辆上牌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建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6〕2号)要求,为做好高层次人才车辆上牌补贴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政策内容
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交通保障问题,对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登记的E类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给予车辆上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低于3万元按实际价格支付。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不含国家、省、杭州市所属在建单位),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已被认定为E类的高层次人才。A、B、C、D类人才按照《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委〔2015〕2号)规定,享受杭州市级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填报《建德市高层次人才车辆上牌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事业单位人员需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审核申请对象小客车登记情况,经公安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3、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市委人才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
四、所需材料
1、《建德市高层次人才车辆上牌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单身提供本人身份证);
3、人才认定证书;
4、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的缴费凭证。
五、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申报,补助资金每年分两批次进行拨付。
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